招生对象:思想素质好,身体健康的应往届初、高中毕业学生。

招生要求
1、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历社会青年均可报名。
2、要求学院身心健康,品行端正。
3、学生来校报名时须持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(本人和户主页复印件)。
学校荣誉
近几年来,在各级领导的亲切关怀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,通过努力,学校在管理工作、办学质量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,先后荣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、全国青少年道德培养实验基地、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爱国主义教育基地、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基地、第十九届少年百科知识竞赛优秀集体奖、第十届全省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先进集体、全国“党性教育现场教学点”、全国“五五普法先进集体”、2011年四川省中小学安全知识网络竞赛优秀组织奖、四川省社会主义学院教学科研基地、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、绵阳市廉政文化建设市级示范点、先进基层党组织、2011年校本研修工作先进学校、2011年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。2011学校成功创建了电子与信息技术、旅游服务与管理两个专业的市级示范专业,创建了绵阳市德育特色学校,学校被提名为绵阳市十大名校。校长李颖率领全体师生正在为创建省示范专业学校,申办高职院校努力奋斗。
录取规则
1、按照教育部及各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的规定,遵循“公开程序、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,德智体美全面考核、综合评价、择优录取”的原则录取新生。
2、录取批次及调档比例:录取批次为高职专科,调档比例按各省市招生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。
3、报考志愿处理办法: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,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,依次录取其它志愿考生。
4、尊重考生的志愿,在录取专业时,根据高考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考生分数相同专业志愿相同的情况下,优先录取数学分数高的考生。对报考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,学院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,对报考专业计划已满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。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。
5、对于报考我院且符合国家及各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的进档考生,将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。
欢迎符合招生条件的同学来北川羌族自治县七一职业中学报名。